┆    
当前位置:河北电讯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两高公布国赔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15.94元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9-05-16 06:18:5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两高分别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15.94元

  中新社北京5月15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5月15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15.94元(人民币,下同)。

  同日,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9年5月14日公布,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2019年5月15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检察院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完)




免责声明: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如认为转载内容已侵权,请联系编辑删除.

Tags: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1-2024   www.hebeidx.com 河北电讯. All Rights Reserved . 
邮箱:1837655332@qq.com